【案情简介】
2024年7月,贵州某大健康有限公司向冷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冷水江市某处存在涉嫌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违法行为。冷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受理举报后,对违法线索进行研判,于第一时间安排该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对涉嫌违法经营的场所进行查处。
【调查与处理】
调查人员经过多方查证,发现涉案人员租赁该市一民房作为仓库,在某平台开设网店销售相关产品。该局执法人员对该仓库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多种产品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经营场所进行了查封,并对涉案产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经商标权利人鉴定,涉案产品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属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本案中,涉案人员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商标注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采取查封或扣押的强制措施,侵权行为成立的,根据违法经营额处以相应罚款,同时商标注册人可以经调解或起诉要求赔偿。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知识产权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对于促进创新、保护创造者的权益,以及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势仍然严峻,知识产权侵权问题频发,侵权行为损害了创新者的权益,对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制约。2020年1月1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